针对农村市场商品质量总体上还处于相对较低水平,监督管理力量还相对薄弱,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没有得到很好保护等一系列情况,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关于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从2010年4月到10月,用半年多的时间,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期间,要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重点检查食品、农业生产资料等
记者了解到,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比较严重的重点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商品交易市场将是整治重点;同时重点检查各类食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汽车摩托车家电下乡产品、建筑装饰材料等商品;重点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合格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假使假以及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
严防未经检验检疫畜禽产品流入
通知指出,加强对农村市场中各类食品经营场所、食杂店的监管和整治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以查处销售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肉为重点,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通过在农村商品交易市场设立商品质量警示牌、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及时公布商品质量信息,认真实施质量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坚决把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清除出市场。
同时,通知明确,继续深入开展“限塑”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精神,以农村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为重点,加大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促进一体化供销体系建立
通知要求各地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商品交易市场,特别是水果、蔬菜和禽畜肉类市场与种植养殖基地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的一体化供销体系,依法检查进货台账记录、索证索票等商品质量保证和追溯制度的落实情况。积极推广农村商品经营示范店,制定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加强农村经纪人培训工作,树立示范农村经纪人。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基层工商所、红盾护农服务站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畅通农民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