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学校食堂禁卖扁豆
本报讯(记者李秋萌 张灵)昨天,市卫生局和市教委联合召开学校公共安全约见会。市卫生局要求,严禁各类学校加工制作扁豆,严禁购买使用亚硝酸盐。今年,本市将创建100家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
昨天,市卫生局和市教委联合约见全市逾百家中学校长。市卫生局表示,各区县将结合辖区实际,约见辖区内大中小学校负责人和集体配餐单位负责人。会议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规范校内小卖部管理,将学校和经营者行为纳入食品安全监管范围。
即日起,各区县卫生局将开展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情况。
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严肃处理,卫生部门将追踪整改结果。
针对食物中毒的高发原因,市卫生局明确要求,一方面,严禁各类学校加工制作扁豆,严禁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严防食物中毒;另一方面,要科学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
市卫生局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没有食堂的学校,必须由教委统一规定的送餐企业供应食品,加强对送餐企业的监督管理。各校须彻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各校应组织食堂管理员、厨师等人员学习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等规定,提高卫生安全意识。
市卫生局表示,本市今年要创建100家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5年创建500家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通过食品安全示范校的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全市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链接22名小学生疑食扁豆中毒
2005年11月,朝阳区一所打工子弟学校的22名小学生和1名老师中午在学校食堂吃了扁豆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因为中毒人数较多,999和120共出动4辆急救车赶到该学校,中毒的孩子被送往附近医院治疗。该校校长承认,当天中午,学校食堂做的菜是扁豆,并称可能是厨师没有炒熟扁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