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今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252号),对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5月16日,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大中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陕发改经贸[2011]826号),对我省冬春蔬菜储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各有关地市和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的工作要求,狠抓冬春蔬菜储备工作。西安市已于2011年起实施了为期30天的冬春蔬菜储备计划,宝鸡市也于2012年起实施冬春蔬菜蔬菜工作。榆林市、汉中市等城市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建立必要的蔬菜储备制度或相应的应急预案,保证居民基本的蔬菜供应。
二、2012年春节我省西安市、宝鸡市具体落实情况
(一)运行机制。一是建立蔬菜储备长效机制,作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定期实施,为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提供坚实基础;二是由市商务局(宝鸡市为农业局)、市财政局、承储企业三方签订承储协议书,确保管理、资金、存储到位;三是由存储企业定期检查承储蔬菜储备情况,填写周报表,每周报送一次,对蔬菜储备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二)储备方式。委托有承储能力的企业实施,实行静、动态储备结合,以基地加库存为主,动态在经营场所储存周转并保持库存规模。
(三)承储主体。西安市:陕西西部欣桥农产品物流中心;宝鸡市:陈仓区绿丰源蔬果专业合作社、陕西米禾农业生产有限公司太白分公司。
(四)储备时段。西安:储备期为一个月(正月十五前30天);宝鸡:春节前一个月。
(五)储备品种。西安:大白菜、萝卜、洋葱、土豆、大葱、莲花白;宝鸡:白萝卜、红萝卜、土豆、洋葱。
(六)储备数量。西安市:共储备15000吨大路菜;宝鸡市:共储备2000吨大路菜。
(七)牵头部门。西安市:市商务局;宝鸡市:市农业局。
(八)配套政策。实行政府委托,市场化运作方式,储备菜本金由承储企业承担,西安市财政每年拿出120万元、宝鸡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作为蔬菜储备专项资金给予承储企业补贴。
(九)2012年春节运行情况。西安市:由于春节前夕突现雨雪天气,市场供应出现短缺,共动用储备菜12300吨,于元月21日至23日投放市场,目前库存已恢复;宝鸡市: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未启动储备蔬菜应急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