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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创新亟须金融给力
相关专题: 农业科技  发布时间:2012-03-23
资讯导读: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最为显著,是现代农业的第一生产力。出席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河北省委主委

“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最为显著,是现代农业的第一生产力。”出席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河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河北省委主委、河北省科协主席段惠军用数字诠释农业科技的力量:每一元钱的农业科技资金投入对国内农业生产总值的回报高达9.59元,而教育、道路、通讯、电力的回报分别为3.71元、2.12元、1.19元和0.54元。

段惠军委员向政协会议提交《关于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的建议》,提出农业科技是现代农业的根本出路,在我国要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必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改变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着力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当前的着力点就是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

段惠军委员介绍说,农业科技的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还面临着技术风险、应用风险及市场风险。他通过调研发现,虽然当前国家财政资金仍是农业科技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但是现代农业发展中金融支持力度仍显不足:政策性金融农业科技贷款的门槛高;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型企业贷款发放较为谨慎,贷款条件严格;金融产品创新不足,抵押物品种单一;农业科技相关险种有待开发,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与分担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直接融资比重较低,农业科技企业融资手段有待丰富;农业科技风险投资规模发展缓慢,风险投资机制有待完善。

“加大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必须给力。”段惠军委员建议,应加快改革农业科技贷款管理办法,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拓宽贷款主体、延长贷款期限,发挥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科技研究及基础性农业科技发展的支持作用。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建立适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满足农业科技企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过程中的信贷资金需求,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同时创新符合农业科技企业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和融资工具,探索以农业科技型企业的股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作为质押进行贷款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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