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星期一)上午9:30,农业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贯彻《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有关情况。
【人民日报海外版 记者】陈晓华部长刚才提到了龙头企业对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致富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农业部下一步将会在加大对龙头企业政策支持的同时,如何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好地发挥龙头企业带农增收致富作用?
【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您提的这个问题很好。我们发展龙头企业的目的就是更好地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农民通过产业化经营真正得到实惠,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灵魂和基本要求。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农业部始终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陈晓华】一是加强指导。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发了专门文件,要求各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把完善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指导各地加快发展订单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积极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各类服务;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
【陈晓华】二是引导示范。农业部设立了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支持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帮助农民进行农产品(11.70,-0.20,-1.68%)集中销售、运输、仓储和开展技术服务等,引导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了紧密利益联结关系。大力宣传龙头企业发展农业生产、带动农户增收的先进典型,示范带动更多的龙头企业发挥带农惠农作用。三是监督规范。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了《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建立竞争淘汰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对主营业务脱离农业、带动能力明显不足,甚至欺农害农的龙头企业,取消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并不再享受有关政策。各地也出台了相应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引导龙头企业按照产业化的要求,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农惠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