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指出,对于农垦种业企业上市,符合条件的都给予支持,并将充分利用农垦的优势,扶持农垦企业的种业公司做大做强,使种业能够有一个根本性的变化。
陈晓华是在农业部昨日召开的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证券时报记者提问时作出的上述表示。
陈晓华称,将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相关优惠政策,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同时,证监会也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在税收方面,陈晓华称,从2002年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已经由10%提高到13%;为促进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2011年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而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在植物油、乳制品两个行业开展农产品加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在金融方面,农业银行(601288,股吧)、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把龙头企业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据统计,到2010年末,龙头企业累计获得贷款余额达5404亿元。
陈晓华表示,上述国务院文件的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实化,目前农业部已经和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证监会等部门组成了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形成了多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工作机制,各省(区、市)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并定出时间表,把这些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陈晓华认为,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关键。他介绍,目前全国农业产业化组织达到28万个,带动农户1.1亿户,农户年户均增收2400多元;龙头企业11万家,销售收入突破5.7万亿元,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的2/3以上。
在龙头企业中,已经形成了以1253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1万多家省级龙头企业为骨干,10万多家中小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发展格局,产品涵盖了种植、畜牧、水产多个领域,经营涉及了生产、加工、流通多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