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农牧食品网 >> 综合资讯 > 详细信息
创新食品监管 群众满意度提高
相关专题: 食品  发布时间:2012-03-29
资讯导读:一年来,我市组织开展各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一年来,我市组织开展各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按照省、市要求,成立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统筹协调监管工作;制订下发了《新乡市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办法》和《新乡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不断规范、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我市在全省率先开辟了《食品质量每周报告》电视直播节目,并制作了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把手做客栏目现场的专题电视节目,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商店的“四进”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监管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组织开展各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去年3月初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对全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制订、下发了《新乡市食品安全大整顿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整顿行动。为确保2012年“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我市连续召开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安排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先后对1433家餐饮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专项行动中加大了对饭店、车站、旅游景点、娱乐场所的餐饮服务项目的排查,并严把生产加工源头安全关,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严格执行生产场所卫生标准制度,严查生产环节中添加剂使用行为,对产品生产标签、产品记录、产品检验等10项内容进行监督,对农村、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等5类重点区域加强了排查,同时实施年夜饭备案管理,实现了万余桌年夜饭“零投诉”。


    借助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去年全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今年以来,市政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减少和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我市群众的身体健康,出台了《新乡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如有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不安全食品等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对被列入“黑名单”又整改不力的企业,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理。


    另据了解,下一步我市将探索建立全市食品检测信息共享平台和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完善食品检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市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发挥食品检测数据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开展信息评估和信息预警,及时向监管部门和公众提供食品安全预警和警示。我市还将制订、细化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继续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整顿。


编辑:zixun_1  
本文关键字: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