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工商部门通告2月份消费维权情况,全省各级12315机构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共7310件,和1月份相比,受理量增加近三成。其中过半投诉涉及质量问题,投诉量居前五位的依次是:服装、鞋帽,家用电器,食品,通讯产品,互联网服务。从地区上看,合肥市、阜阳市、马鞍山市受理量较大,分别为2689、632、510件。 1 “蓝色妖姬”掉色 工商:全额赔款 【案例】
2月14日为西方情人节。马鞍山市消费者张先生2月15日电 话投诉,称其2月14日在某花店订购99朵蓝色妖姬,晚上7点在花店拿花后,发现鲜花掉色,后在花店询问得知,花是喷胶定型的,消费者认为这花是假花,要求双倍赔偿,且另赔一束99朵蓝色妖姬。
随后工商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此花确实为喷胶染色定型,经耐心沟通调解,商家退还了2500元购花费用。 【点评】
“蓝色妖姬”最早来自荷兰,是一种加工花卉。它是用一种对人体无害的染色剂和助染剂调成着色剂,等白玫瑰(或白月季)快到花期时,开始用染料浇灌花卉,让花像吸水一样,将着色剂吸入进行染色。
据花卉专家介绍,目前世界上极少有自然生长的蓝色玫瑰花,现在市场上出售的“蓝色妖姬”大都是人工染色的产物。比较正规的“蓝色妖姬”是在花卉的成长期开始染色,颜色能均匀地附着在花瓣上,看上去比较自然;部分经营者直接将普通的白玫瑰花采摘后染成蓝色,颜色不自然,也容易掉色。
蓝色妖姬虽说是染色而成,但并不是所有消费者都知道,花店应事先告知消费者。花店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将花卖给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应当赔偿消费者。 2 卖黄金玩“文字游戏” 工商:退差价! 【案例】 淮北市消费者刘先生春节期间购买一件黄金饰品送给家人,在该市某购物中心购买时,营业员告知其优惠后每克黄金价格为398元,刘先生挑了件重约30多克的饰品。
结算后到柜台取饰品时才注意到,柜台边角有一宣传标语,上面写着“春节期间活动黄金每2克减70元”,刘先生很是疑惑,于是询问营业员,营业员却说给消费者的价格就是优惠后的价格,刘先生认为营业员事先并未告知只是介绍价格每克398元,存在误导行为,遂投诉到淮北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
接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来到购物中心调查了解,刘先生所述属实,该品牌黄金饰品确实有这样的宣传内容,营业员在销售时虽给予刘先生优惠但并未向其介绍此宣传内容,经执法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商家补偿了刘先生差价款。 【点评】
本案是一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例。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消费者有权知道商家的商品宣传信息,通过比较选择适合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