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指出,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工作,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载体不断丰富,法规制度逐步健全,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何勇强调,随着农村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农村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和组织形式发生深刻变化,农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需求不断增加,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着力落实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现有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着力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注重发挥村务公开在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积极推进组务公开,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民主监督的制度保障,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推进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要着力构建乡村治理机制,构建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基层政府管理重心下移,完善农村治理结构,强化社会自治功能,逐步建立与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要着力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把那些组织信任、农村需要、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班子,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增强他们带领农民维护稳定、发展生产的本领和依法办事、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的能力。
何勇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村务公开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其他工作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各级村务公开领导机构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级村务公开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要完善农村各类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参与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会议由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组长、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主持。他指出,会议对党的十七大以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践作了科学总结,是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律的深刻揭示,为努力开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新局面明确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李立国强调,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一要搞好这次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通过适当方式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县、乡、村,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进行认真学习,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更广泛地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活动。二要抓好会议提出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和加强村干部监督,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和加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效能,进一步激发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动力和活力。三要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巩固现有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健全“难点村”治理动态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积极探索扩大村务公开范围的途径和方式。四要加强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的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增强整体功能和合力,真正发挥好各级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综合指导作用。
山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纯清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副组长、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秦丰宣读了《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命名“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决定》。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君,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副组长、民政部副部长姜力,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王伟,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曲淑辉,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领导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山西省、北京市密云县等9个单位作了大会发言。会议代表现场观摩了运城市“阳光农廉网”建设和村务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