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知道,啤酒瓶底部印着属于它自己的"生日";也很少有人知道,国家在16年前就出台过"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的建议性标准。
市面上的啤酒瓶,"超期服役"现象普遍存在。本报"3·15开庭"栏目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的测试显示,在与爆瓶几率直接相关的技术指标方面,超期瓶安全性能大打折扣。在抗冲击项目检测中,8只超期测试样品全被击碎。
业内人士指出,夏天频发的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酒瓶"超期服役"难辞其咎。
爆瓶频发
缘于酒瓶"超期服役"
每年夏天,啤酒瓶爆炸伤人的新闻屡见报端。这是否与酒瓶的生产日期有关系,旧瓶爆炸的可能性会不会更大?
记者就此多方了解发现,1996年出台的《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对啤酒瓶的耐内压力、抗冲击、抗热等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
该"标准"附录B"关于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和包装的建议"中明确指出: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
一位不愿具名的玻璃容器专家解释,由于啤酒中有液态二氧化碳,当酒瓶处于剧烈晃动或高温情况下,液态二氧化碳会迅速汽化,当瓶内气压达到外部气压两倍的时候,酒瓶就可能爆炸。此外,啤酒瓶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擦伤、划痕,这些损伤以及阳光暴晒都会导致玻璃材质老化。啤酒瓶在回收使用5次以后,强度就只有新瓶的一半。
根据业内实际情况,一只啤酒瓶一年平均被回收三次,"服役"两年的啤酒瓶一般已使用6次左右。因此,生产日期超过两年的啤酒瓶,爆炸几率会大大增加。
各地频现的啤酒瓶爆炸伤人事件,很大程度上和啤酒瓶"超期服役"有关。而啤酒瓶的强度,耐内压力等,可以通过试验测试。
专业检测
耐内压抗冲击 超期瓶大打折扣
7月26日,记者带着若干啤酒瓶,来到检测玻璃制品的权威机构--国家轻工业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抽样检测。
为了保证检测的普遍性意义,记者选择北京市场主流的"普通燕京"玻璃瓶作为测试对象。
检测人员告诉记者,啤酒瓶在产销、使用中发生爆炸,主要是由于抗冲击和耐内压力两项指标不合格。为此,记者委托该机构检测抗冲击和耐内压力两项指标。
8月10日,国家轻工业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了检测报告。
测试结果表明,在抗冲击检测中,"超期服役"的啤酒瓶"无一幸免"全部破碎;而"未超期"的瓶子只有3只破碎。
在耐内压测试中,"超期服役"的啤酒瓶破碎3只,而生产日期"未超期"的瓶子仅破碎1只。
比较试验
样品名称:生产日期在两年内和生产日期在两年以上的"普通燕京"600mL绿色透明玻璃瓶各16只(按照检测标准,8只啤酒瓶为一个标准测试组)。
样品来源:市场随机选取。
检验方法:按照GB4544-1996中关于啤酒瓶耐内压力和抗冲击的规定标准进行检测
因啤酒产生的二氧化碳会带来额外压强,为保证对酒瓶本身测试的准确性,检测采用空瓶。
抗冲击检测:把啤酒瓶用仪器上下固定,用摆锤撞击(调到0.6焦耳的动能,大约相当于一个20公斤的儿童以4秒钟行进1米的速度步行时产生的动能)3次,每次撞击瓶身同一水平面的3个不同位置。
抗冲击检测结果
生产日期 不合格数 (酒瓶破裂的数量) 不合格比例
两年以上 8 100%
两年内 3 37.5%
耐内压检测:把啤酒瓶瓶颈处固定,向内灌满水,用带有进气孔的盖子将装满水的酒瓶盖住,随后通过盖子上的气孔,向内注入1.2兆帕的气压(相当于一个60公斤重的成年人,将体重施加在5平方厘米面积上产生的压强)。一分钟后观察啤酒瓶是否爆炸破裂。
耐内压检测结果
生产日期 不合格数 (酒瓶破裂的数量) 不合格比例
两年以上 3 37.5%
两年内 1 12.5%
致电燕京啤酒
截至发稿没有回复
昨天,记者就啤酒瓶"超期服役"问题,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联系。
接线人员了解记者意图后,要求记者提交书面采访提纲,而后由专人作答。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仍未回复。
服务提醒
啤酒搬运后
先静置再开启
负责此次鉴定事宜的国家轻工业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杜先生提醒消费者:
购买啤酒时,要选择划痕少,生产日期在两年以内的啤酒瓶;
搬运啤酒时,采用带有隔断的托盘包装,减少啤酒瓶间的碰撞;
储藏啤酒时,放在阴凉处;
经过长途搬运、或者受到剧烈晃动的啤酒,应静置一段时间使其"内部平静"后再开启。
相关新闻
日前,记者通过谷歌搜索"啤酒爆炸",查询到约485万条结果。其中,仅发生在今年夏天的啤酒瓶爆炸伤人新闻,国内就有近百条。一起一起接连发生的意外事件触目惊心--
近期部分瓶爆事件
8月9日,一德州市民在家看奥运比赛时喝啤酒助兴,酒瓶爆炸导致其大腿静脉断裂
8月2日,一嘉兴市民在开啤酒瓶时遇突然爆炸,右眼角膜受伤可能失明
8月1日,一章丘市民所购啤酒在家中爆炸,炸伤女主人胳膊和大腿,缝4针
7月30日,一郑州市民刚买的整提啤酒爆炸,事主右脚两脚趾筋腱被割断
7月12日,两瓶啤酒在杭州一饭店服务员手上爆炸,玻璃直接飞进眼睛里
7月6日,西安市一饭店服务员脸部被啤酒瓶炸伤,缝6针
新旧啤酒瓶,成本大约相差4毛钱
新旧啤酒瓶,成本大约相差4毛钱。按我国现有的玻璃瓶装啤酒生产规模,如果国内啤酒企业全部采用新瓶,全行业将提高成本200亿元。
这正是啤酒企业乐于使用回收酒瓶,且不顾"两年期限"的根本原因。同时,根据"标准","两年期限"仅为"建议",没有强制性。而从2002年就开始酝酿的新标准,由于对啤酒行业影响巨大,10年后的今天仍未出台。
业内讲述
两年期是"建议" 业内无人遵守
既然业内对啤酒瓶的使用期限有要求,为何还会出现"超期服役"现象?
啤酒行业内部人士赵亮(化名)表示,其实不光燕京啤酒,各个啤酒厂家的啤酒瓶,都存在严重的"超期服役"问题。
"GB4544-1996标准1997年就开始在全国推广了,但关于两年使用期的要求,从一开始就受到各个厂家的冷落,各地市场上超期酒瓶随处可见。这是因为,所谓的要求,不过是个'建议',而不是强制性的。说直白点,遵守不遵守无所谓,反正也没有监管。"他说。
"GB4544-1996标准已经出台16年,其实早该'辞旧迎新'了。" 某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李明(化名)告诉记者。
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啤酒分会理事长肖德润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透露,新标准在2002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研究修改事宜了,但"啤酒瓶标准一直是我们协会和中国日用玻璃协会争议的问题,还没有统一意见".
从2002年到今天,已经10年过去,但新标准还是迟迟未定。
经济探源
新旧瓶差四毛
年行业成本差200亿
赵亮解释说:"这跟我国啤酒行业的'实际情况'有关。"
他告诉记者,目前,国内各家啤酒公司都在大量使用回收瓶,一般占总用量的80%左右。
在生活中,由于大多数消费者不了解啤酒瓶有使用期限,更不了解超期瓶和爆炸几率有关,大家都习惯于"喝完啤酒就去小卖部退瓶",没人注意空酒瓶是否超期。
而对于小卖部店主和经销商来说,只要啤酒瓶没有严重磨损,就一律回收,之后退给啤酒生产厂家。
"生产、使用一个新瓶,成本在七八毛钱之间;而回收一个旧瓶重新封装,成本只有三四毛钱。一个空瓶子,成本能差出四毛钱左右。啤酒行业是薄利行业,由于回收成本大大低于生产一个新酒瓶的成本,啤酒厂家都愿意回收酒瓶循环使用,而忽略酒瓶的建议使用年限。"
据媒体报道,我国是世界上玻璃啤酒瓶使用比例最高的国家,占全球玻璃啤酒瓶的55%,每年超过500亿只。按上述标准计算,如果全部采用新瓶,全行业将提高成本至少200亿元。
据了解,为了通过循环使用旧瓶降低成本,一些啤酒公司甚至把"返瓶率"当做一项业务考核标准。
"将酒瓶使用期限由'建议性标准'修改为'强制性标准',中小啤酒企业可能会因此亏损,而大型企业也会因产量巨大,造成突然增加的成本巨大,使得原有利润大幅缩水。这对整个国内啤酒行业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决策部门只能慎重而行。"赵亮说。
爆瓶致眼残 赔偿款仅有数十万
记者从网上随机选取了30件啤酒瓶爆炸伤人后赔偿的新闻报道,进行了统计分析。记者发现,与全部使用未超期瓶所提高的巨额成本相比,赔偿款实在是九牛一毛。
30例新闻报道中,事主受到轻微伤害的23例,赔偿款全部在5000元以内。事主因伤致残的7例,但其中5例赔偿款在5万元以下。
致残事件最终均走上了法庭。根据法院判决记者总结出"赔偿规律":如果只是炸伤手指导致肌腱断裂等伤害的十级伤残,赔偿金均在5万元以下;只有炸伤了眼睛,造成外伤性白内障、眼球贯通伤等严重后果,达到八级以上伤残标准的,赔偿金才会达到数十万元。
其中,获得赔偿最多的是一位江苏徐州妇女。她在家中宴请亲朋时,啤酒瓶突然爆炸伤其左眼,其多次手术后落下残疾,导致生活困难。最终,当地法院判决啤酒生产厂家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28万余元。
延伸采访
包装运输落后 导致酒瓶"易衰老"
玻璃制品专家黄华(化名)告诉记者,其实德国等啤酒业发达国家和中国一样,啤酒产品也主要用玻璃瓶灌装。
他解释说:"玻璃啤酒瓶的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优点是抗腐蚀性强,正常的气候条件下,一般不会因为放置时间长而导致啤酒变质。如果是塑料瓶,氧气透过率太高,可能当天就变质坏掉了。"
这位专家表示,他曾经到德国考察。德国是世界著名的啤酒大国,人均饮用量远超中国。并且,德国啤酒瓶的规定使用期限是5年,也要超过中国。但是,德国从来没有啤酒瓶爆炸伤人的事例发生。
他从多个角度,讲述了中德两国啤酒行业的差距。
他告诉记者,我国啤酒瓶相对较差的生产工艺以及粗糙的包装、运输方式,本身也让国产啤酒瓶比国外的啤酒瓶"更容易衰老".
在生产阶段,如果玻璃熔化均匀性不高,且没有经过冷热喷涂处理,耐内压力和抗冲击力强度就会较低。
而包装、运输环节也很重要。国外研究表明,酒瓶表面轻微划伤,抗冲击和耐内压性能下降60%,严重划伤则会下降90%.
我国部分厂家,出于节约成本等考虑对此关照太少,再加上回收酒瓶时工人野蛮装卸,瓶体在洗瓶机内受损、在灌装线上摩擦碰撞以及消费者使用不当等原因,酒瓶受损比例较大。
啤酒瓶标准制定
现两难境地
说到上述种种与德国的差距,黄华表示,其实从技术角度讲,我国的玻璃厂家已经完全可以生产出与发达国家安全性能一致的啤酒瓶,而其他环节我国的啤酒企业也基本有能力做到。
"能为而不为,还是因为成本。这种高质量的啤酒瓶,只有少数企业在高档啤酒产品上使用,多数企业不愿使用。"
问题又回到新标准的制定上。黄华说:"如果强行制定、实行一个很高的标准,一些中小型啤酒瓶生产厂家会因为达不到标准而被迫'关门';一些大型企业也会因成本增加而导致利润下降。"
"因此,新标准的制定者决策时面对两难选择:新标准定高了,啤酒企业受不了;但标准如果定得低了,甚至和原有标准差不多,那还要新的干嘛?这正是新标准迟迟不能出台的根本原因。"他说。
专家建议
排除干扰
制定强制报废标准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向健军表示,啤酒瓶行业没有一个规范的啤酒瓶回收体系和行业准则。
他指出,政府应该出台严格的行业监管制度,制定明确的行业执行标准。
某鉴定中心一位退休主任呼吁,国家应排除干扰,尽快制定啤酒瓶强制性报废标准,避免超期啤酒瓶在市面上流通。
瓶爆伤人情况 由相关部门监管
黄华则表示,从物理角度讲,啤酒瓶的容量越大,耐内压力和抗冲击的要求越高。但目前,对不同容量啤酒瓶的标准却是相同的。
实践中,绝大多数爆瓶伤人的都是600余毫升的酒瓶。因此,他呼吁有关部门应进行科学研究,给出说法,并据此采取适当措施。
同时,他建议啤酒企业回收酒瓶时将是否有擦伤作为是否回收的主要依据,重视仪器验瓶程序,严格把关,并在玻璃料性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增加瓶重增强抗冲击能力。
黄华建议,相关部门应对啤酒瓶爆炸伤人情况进行监管,同时对啤酒企业实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