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划
制假稻香村 三人均分赃
周某于2007年创办了一家食品厂,做生意认识了王某。去年5月,王某邀周某参加月饼订货会,会上他们认识了吉某。"吉某给了我们几个稻香村月饼的样品包装盒,得知我的工厂有制月饼机器,说想合制一些假稻香村月饼。"周某供述。三人决定由周、王各出14万元资金,吉负责销售,挣的钱三人平分。
几天后,三人找到做纸盒子厂家,按吉某的样品做一批纸盒。"纸盒厂要我们出示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吉某拿来了'三证'."王某说,"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
内鬼
河北稻香村区域销售经理
原来,吉某是河北稻香村区域销售经理。吉某还找来曾任区域经理的高某及被停职除名的李某负责在京销售。后河北稻香村公司出具证明,从未授权吉某使用稻香村商标。
在纸盒厂,三人一共定做了12000套纸盒,包括"开门见喜"、"盛情中秋"、"百福礼"、"宏运礼"、"老滋味"等6种样式,正是河北稻香村2011年中秋月饼礼盒的品名。
工人
卫生差 厂里月饼不能吃
"月饼都是在周某的厂房里生产的,无任何法律手续,就是黑加工点私自制作。"庭审中,王某说,"共制作了1万多盒月饼,原材料是周某负责,工厂卫生条件很简陋。"
而据周某工厂工人证实,"厂里生产的月饼不能吃,因为卫生条件特别差,没有消毒工具,苍蝇很多。"
销售
专门卖给单位集体采购
7月27日起,周某的工厂开始制作稻香村月饼,并装盒、装箱,从8月初开始将包装好的月饼运到北京昌平区一库房,由吉某、李某、高某负责卸货、卖货。
在西三旗农贸市场,吉某设了个稻香村摊位。为了掩人耳目,吉某要求柜员平时在柜台上摆放销售真的河北稻香村月饼,只有在大单位集体采购时,才单谈卖假月饼。
判决
大量流入市场从重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周某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于二人假冒稻香村月饼已大量流入市场的情况,供证吻合,其行为有着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故法院对被告人周某、王某酌予从重处罚。周某到案后、庭审中均能如实供述罪行,故法院对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