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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要求商家对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示
相关专题: 国内要闻  发布时间:2012-11-10
资讯导读:作为首都文明办倡导的"诚信做食品"活动的重要举措,目前东城区要求对不合格食品的停售及处置情况,商家须在销售区域向消费者公示。

建立进货台账、严把菜品质量关、杜绝地沟油、确保消费者用上清洁无污染餐具……上午,东城区介绍了鲜鱼口美食街内食品经营流通企业"诚信做食品"情况。目前,东城区已建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九项管理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食品流通经营者已试行承诺制,对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制度进行处置。同时,商家须在销售区域进行公示,告知消费者。

此外,食品流通经营者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并做装箱包装处理,严禁与合格食品混放。

来源:食品伙伴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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