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名牌战略“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名牌战略,不断提高我省企业整体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快推进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十一五”期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围绕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积极培育壮大名牌产品企业,一大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脱颖而出,名牌产品的技术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不断提高,已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名牌建设、重视名牌成长的良好环境。“十一五”时期,全省共评定甘肃名牌产品533个,其中5个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在全国乃至世界同行业中已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一批优秀企业走出国门,成功进入国际市场,促进了“中国制造”质量水平的提高,为甘肃名牌的国际化奠定了基础。甘肃名牌战略的实施,对全省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发展战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面临形势。当前,我省品牌战略的实施和推进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底子薄、基础差,优势不强。与国内发达省市相比,我省大多数名牌产品规模、产量、产值、市场占有率都有很大差距,比较优势不明显,品牌竞争力不强。二是部分企业观念陈旧,阻碍名牌战略的推进。一些企业对实施名牌战略的意义认识不够,争创意识不强,投入力度不足,缺乏对企业名牌发展的长远谋划,导致产业品牌优势逐步削弱,阻碍企业健康发展。三是产品市场知名度低。由于宣传推广工作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四是各级政府推动、扶持名牌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要在整体规划、资金保障、技术改造和协力配合等方面下更大的功夫。“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大力推进工业强省战略和质量振兴,提高我省产品、企业、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名牌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名牌战略,努力打造更多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市场竞争力强的名牌产品,为促进我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为目标,以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煤电化工、清洁能源、生物医药及中藏药、特色农副产品、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产业以及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体现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产品为重点,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进一步强化名牌战略对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优化,促进全省企业质量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促进我省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走以质取胜,自主创新,促进自主品牌发展的道路,努力创立名牌、经营名牌、培育名牌、规范名牌,提高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原则。各地政府负责全面推进本地区名牌战略,加强宏观指导,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大力开展培育、宣传和保护名牌产品工作,制定扶持和奖励政策,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推进名牌战略,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2.企业主体原则。企业是推进名牌战略的主体。促使企业充分认识创建名牌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质量兴企的发展理念,把大力加强名牌建设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战略,把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作为提高竞争力、产品质量和品牌实力的根本途径。
3.市场导向原则。实施名牌战略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定名牌产品发展规划,从市场占有率、消费者满意度、企业诚信建设等方面入手,把市场营销与名牌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市场竞争力。
4.质量第一原则。名牌产品的基础是质量。要从研发、生产、营销、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体系、测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稳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5.突出重点原则。围绕全省产业调整和发展规划,选择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实施分类指导原则,制定名牌产品培育规划,完善扶持政策,优化资源配置,突出培育重点。
(三)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推进名牌战略,到2015年,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导向、符合国际惯例、遵循名牌自身发展规律的长效机制,培育一批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在全省支柱产业、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中具有主导地位的甘肃名牌产品,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1.优势产业名牌产品的数量明显增加。以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煤电化工、清洁能源、生物医药及中藏药、特色农产品加工、电子信息等行业的龙头企业、省重点扶持企业和大企业集团为重点,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并形成若干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力争到“十二五”末,有效期内的甘肃名牌产品总数达到500个以上。
2.名牌产品的带动力明显提升。以产业链延伸和集群化发展为重点,选择优势企业集中的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建立名牌创建示范区,形成一批具有行业主导能力的名牌产品和企业群体,扩大名牌生产企业的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名牌产品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达到70%以上。
3.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以新技术、新材料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高科技产品为重点,加强产学研联合,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科技含量高,在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企业获得专利数量较“十一五”末提高10%。
4.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企业质量意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甘肃名牌产品生产企业100%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企业的名牌产品总体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培育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名牌产品。在高新技术领域,突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电子信息、集成技术、生物工程、生物制品、有色工业、精细化工、生物化工、煤化工、氟化工、氯碱化工、风电设备、新材料、新能源等关键技术领域,优先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引导有色管棒材、板带箔、合金、粉体等新产品生产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推进镍、铝、铜、铅、锌、钴、稀土等精炼产品和精细加工产品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步伐;继续扶持钢铁、冷轧板材带材、新型材、专用材、合金钢等产品生产企业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实物质量赶超国际先进水平。 附件1.doc
(二)培育先进装备制造业名牌产品。围绕科技进步和新型工业化的要求,促进技术改造与产业升级。在石油钻采、炼化设备、油气管线制造成套设备、矿冶工程设备、新型能源装备、大型宽幅金属板材带材连续镀膜装备、大型快速锻压机、节水灌溉设备、数控机床、真空低温装置、电工电器、电机和发电设备,以及用先进技术改造的通用机械、农业机械等传统产品、关键基础零部件等领域内培育出一批满足经济建设需要的支柱品牌和名牌产品。 附件2.doc
(三)培育对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较大影响的名牌产品。在食用百合、酿造原料、淀粉、橄榄油、食用菌、林果、蔬菜、茶叶、球根花卉、小杂粮、肉奶制品、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领域,加大品质优良、附加值高的名牌产品培育力度,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性,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特色农业发展。 附件3.doc
(四)培育资源节约型产品和环境保护型名牌产品。以环境保护、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新型材料等为重点,加快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自主品牌建设,积极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节能环保及清洁能源领域的示范性品牌企业及名牌产品。 附件4.doc
(五)培育自主品牌出口量大的名牌产品。在有色金属、轻工、机电、农产品等优势出口领域,努力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引导企业扩大自主品牌出口比重,提升自主品牌盈利能力,走专业化品牌发展道路,不断支持优势品牌向区域名牌和中国名牌发展。 附件5.doc
(六)培育凝聚地方文化特色的优势名牌产品。以弘扬民族文化,传承中华文明为目标推进名牌战略。在特色食品、特色中藏药、中药材、生物制品、生物制药、传统工艺美术品等行业中,培育一批凝聚我省民族文化的特色品牌。 附件6.doc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引导。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名推委”)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组织实施甘肃名牌的培育、评价、宣传和保护工作,努力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各地政府要充分发挥在实施名牌战略中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名牌的培育扶持力度,加快完善各级名牌战略推进组织机构建设。要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制定相应的名牌发展和培育规划,制定名牌产品扶持和奖励政策,保证工作经费,切实抓好本地区名牌战略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指导与培育,在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选择已具备一定条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重点工作对象,组织有关部门协助企业制定名牌创建方案,有效开展企业的标准制定、质量检测、培训咨询等业务辅导工作。要认真抓好全面质量基础知识培训教育和质量振兴等前瞻性、战略性的质量工作,巩固和提升名牌地位,促进名牌战略深入实施。
(二)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在投资融资、技术创新、项目审批、信贷资金安排、进出口管理、企业改革重组等领域落实名牌培育的政策措施,大力扶持优势产业发展。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名牌工作投入机制,各级财政应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政策要求,保障对名牌培育、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国际市场开拓和质量奖励制度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对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在税收、公共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在政府采购招标、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技术改造、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支持,在企业年检、信息咨询、进出口贸易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在专项资金、扶持经费、奖励奖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要加快以名牌为纽带的资产重组和生产要素整合步伐,支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支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资本经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名牌企业的金融服务,推动银企合作,促进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要引导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进入我省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产业范围,依托名牌企业,加快我省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推进工业入园为契机,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生产要素向循环经济产业园、经济开发区等园区集聚,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主导产品、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的综合竞争力。要规划和推动甘肃名牌形象的创建工作,在打造和推介甘肃名牌的过程中,积极树立我省产品、行业和地区的良好整体形象。
(三)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企业在实施名牌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不断强化名牌意识,落实争创名牌举措,提升核心竞争力。要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大力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计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制定以质量为核心的名牌发展规划。要大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引导省属重点企业和大型企业创新科技开发机制,加大科研开发经费投入,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淘汰落后装备与工艺,在关键技术领域紧跟国际先进水平,立足本土,瞄准国际,提高名牌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能力;要引导中小微型企业切实加强质量基础工作,完善原材料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质量形成链条,不断提高质量保证能力。要引导企业引进现代管理理念,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名牌经营能力。要不断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把诚信建设作为企业名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管理,推动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加快企业人才培养,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通过学习培训、职业教育、外部交流等措施,帮助企业建设一支具有质量技术能力和名牌产品意识的高素质员工队伍,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一批精通质量管理和名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为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提供人才保障和支持。
(四)严格名牌产品管理。省名推委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断完善甘肃名牌产品的评价标准与认定办法,加强对名牌产品评价的组织领导,严格对名牌产品的监督和管理,努力维护名牌产品的形象。要注重发挥专家委员会、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技术机构和中介机构的作用,认真做好甘肃名牌产品的评价认定和推荐工作,广泛开展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和服务职能。名牌的评价认定要坚持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申报、不增加企业负担、市场评价为主、不搞终身制的原则。要对名牌产品进行动态管理,强化名牌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名牌的声誉与价值。对严重违反市场竞争规则以及出现其他重大违规问题的,按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取消其名牌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五)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打破行政性垄断和地区封锁,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争创名牌的积极性。质监、工商、药监、卫生、农业、知识产权、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统一的打假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害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严禁一切乱评比、乱认定、乱推荐活动,依法查处、取缔和关闭技术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低下的生产企业,加大对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营造有利于名牌成长的市场环境。
(六)加大名牌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推进名牌战略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强对名牌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介,组织甘肃名牌企业参加产品展销、贸易洽谈、招商引资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名牌意识,扩大甘肃名牌产品的影响力。充分利用“兰洽会”、“3·15质量宣传日”等活动,引导群众识别和抵制假冒伪劣产品,提高名牌产品在市场和用户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帮助名牌企业巩固拓展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形成全社会重视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