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肉类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将打击生猪私屠宰滥宰强化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商秩发〔2011〕第335号和琼商务秩〔2011〕416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治理行动。市、县政府第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强化肉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抓出成效,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今年下半年,省政府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市、县生猪私屠滥宰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予以通报。
二、强化治理措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
一是要建立打击生猪私屠滥宰部门协作机制,形成联合打击力量。各市、县要组织商务、公安、农业、工商、质监、食品监管、城管、街道办、宣传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打击行动,强化“检打联动”,发现有私屠滥宰或者销售、使用私屠滥宰肉品线索的,要相互通报并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二是要突出治理重点,务求实效。要针对排查清理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确定治理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要以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肉食品加工集中地和偏远农村为重点区域,采取主动查处与群众举报信息查处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深入整治违规私屠滥宰生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是要实行综合治理,坚决摧毁私屠滥宰非法网络。从生猪养殖、运输、屠宰、销售、餐饮等多个环节入手,全面治理。坚决打击分工明确、宰销一条龙的私屠滥宰违法犯罪团伙,彻底摧毁从生猪来源到肉品销售的非法生产经营网络,对发现的私屠滥宰专业村(户)或私屠滥宰窝点,一律予以取缔。对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要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要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及时控制涉案人员,固定证据,严厉查处暴力抗法行为。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肉类食品卫生安全长效机制
在治理过程中,要深入研究生猪私屠滥宰产生的经济、社会原因,从法律、经济、行政等方面入手,制订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同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防止私屠滥宰行为反弹。一是建立和完善市、县统一的生猪屠宰执法管理工作体系,充实执法力量,给予装备和财政方面的保障。二是采取积极措施,疏导现有生猪私屠滥宰人员转移、转产,引导其分流就业。三是推进生猪及其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生猪集中收购、批发、肉品配送体系,控制私屠滥宰行为。四是采取妥善措施做好稳定工作。在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做好私屠滥宰人员的思想教育、疏道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四、加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私屠滥宰治理的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私屠滥宰对食品安全的危害,引导消费者如何主动选购合格生猪产品,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肉品。要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予以奖励。要及时针对突出问题,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