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农牧食品网 >> 综合资讯 > 详细信息
夸大宣传苦丁茶 超市被判赔偿消费者两万
相关专题: 国内要闻  发布时间:2013-01-07
资讯导读:认为超市销售苦丁茶存在欺诈,刘先生诉北京某超市要求双倍赔偿。记者昨天获悉,经市二中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超市同意赔偿刘先生货款及损失共计2.1万元,同时刘先生需返还所购茶叶。

刘先生在被告超市购买了8盒金碧春小叶苦丁茶极品,价款共计12528元。刘先生诉至一审法院称,超市销售人员说盒盖内介绍了苦丁茶有许多保健功能和治疗预防疾病的功效,但他回去饮用后感觉有点头晕,经查询得知苦丁茶只是一种普通食品,根本不具有产品宣传的保健和治疗等功效。此外,包装上标注"极品"也是广告法中禁用的绝对化用语。原告起诉要求超市双倍赔偿。超市答辩称,涉案商品虽有功效描述,但并未作为产品标识标签使用,故不同意双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判决超市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刘先生返还所购茶叶。超市上诉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来源:食品伙伴网   编辑:zixun_1  
本文关键字: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