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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快到期食品不标明超市将受罚
相关专题: 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3-01-24
资讯导读: 记者从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了解到,1月起,该办就《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广州拟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和当天到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超过保质期食品处理情况公示制度,今后食品经营者在销售快过期食品时,必须作出醒目提示,处理过期食品的情况也需要向消费者进行公示,否则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记者从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了解到,1月起,该办就《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广州拟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和当天到期食品消费提示制度、超过保质期食品处理情况公示制度,今后食品经营者在销售快过期食品时,必须作出醒目提示,处理过期食品的情况也需要向消费者进行公示,否则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临近保质期食品的判断标准,其中,保质期为5天以上不足15天的,期满之日前2天为临近保质期食品,而对保质期不足2天的则不设临近保质期,避免食品一出厂即成为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现象。

广州市法制办表示,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可能产生大量有害物质或者致病细菌超标,一旦食用容易引起急性食物中毒,甚至导致急性传染病或者致癌。近年来,超过保质期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必要加强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管理。如2011年,广州市发生了甜心客销售回炉面包事件,近几年媒体还先后曝光了冠生园销售过期月饼、光明牛奶过期返厂加工再售等案例。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每年接到涉及超过保质期食品的申诉举报案件超过数十宗。

在华润万家江燕路店和卜峰莲花车陂店等超市门店,记者看到一些快到保质期的牛奶等商品,会用胶带捆绑在一起,进行"买一送一"之类的促销,或采取降价处理。记者在华润万家江燕路店看到,食品类货架中,有一个货架标明"临近保质期商品优惠特价",其中有饼干、饮料和鱿鱼丝等各类零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在保质期到来前3到6个月就放到这里用低价吸引顾客购买。"她表示,在门面较大的华润万家门店,都设有临近过期产品销售区,并明确标示。过期的食品会在每天晚上清点时,统一收集,集中撕烂包装敲碎产品,而不会退还给厂家。"一般大型超市处理过期或临近过期产品的方法都类似,比较规范。我们由于长期经营,对市场需求比较了解,即使有卖不完的时候,剩余的也非常少。"

广州市法制办在说明中指出,"从管理实际出发,该项规定只对大中型食品超市作要求,在条件成熟时再在全市推广".

来源:食品伙伴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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