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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新国标即将实施 含铅量不再做强制要求
相关专题: 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3-01-26
资讯导读: 2012年8月6日,卫生部发布了GB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的国家标准,该蒸馏酒及其配制酒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取代旧的GB/T2757-1981,但《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发现,新的国标中,旧国标中涵盖的“铅”的检测标准悄然消失,且没有任何解释。

2012年8月6日,卫生部发布了GB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的国家标准,该蒸馏酒及其配制酒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将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取代旧的GB/T2757-1981,但《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发现,新的国标中,旧国标中涵盖的“铅”的检测标准悄然消失,且没有任何解释。

根据卫生部发布的GB2757-2012国家标准显示,该新标准代替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及第1号、第2号修改单。与GB2757—1981相比,主要变化有: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氰化物的限量指标;取消了锰的限量指标;增加了标签标识的要求。其中,除开标签部分标准于今年8月1日实施以外,其余标准均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在新国家修改的标准中,铅检测悄然不见,且没有任何文字显示取消该项检测指标的原因。

有业内人士发出疑问,蒸馏酒中白酒铅超标的问题在我国很严重,时有发生,如果取消该项是不是说明国家无法控制铅的用量,干脆取消?还有人担忧道,如果取消铅的检测标准,以后生产厂家可以毫无顾忌的生产含铅白酒,也就是说,无论白酒中含有多少铅均不属于违规行为。

资料显示,白酒中的铅主要来自酿酒设备、盛酒容器、销售酒具。铅对人体危害极大,它能在人体积蓄而引起慢性中毒,其症状为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手握力减弱、睡眠不好、贫血等。0.04g可引起急性中毒,20g可致死。

根据1981年发布的GB/T2757-1981标准,对铅的强制标准为,以Pb计≤1mg/L。

来源:食品伙伴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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