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被原国家经贸委发布文件要求淘汰,14年后恢复"自由之身".日前,国家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从淘汰类中删除,5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估算,该行业或将有上百亿产能由暗转明。
解禁引来各方关注,被牵涉其中的还有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小清律师。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2012年1月,由广东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企业联合体(共10家塑料企业)与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由律师代表企业和相关部门沟通,加快推动发泡餐具的解禁进程。
根据协议,前期服务费50万元,主要用于"乙方办理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公关、应酬、接待、差旅、员工薪酬等方面",律师费400万元为风险代理。由此,一些媒体解读为"公关费450万元".
面对"公关"猜测,周小清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外界把我的工作跟政策解禁联系起来有点夸张了,我只是代表企业向产业决策部门反映企业生存状况和解禁的紧迫性,并就禁止政策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产业决策的调整有多少是因为听取了我们的意见,我们没有办法评估。"
产业决策是多方意见推动与调查研究的结果。据本报记者了解,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下称"中国塑协")、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包装专业委员会、中国包装联合会塑料制品包装委员会等协会组织都曾在调查的基础上,向国家有关部委建议解禁"一次性塑料发泡餐具".
而更值得关注的是,解禁后一次性发泡塑料行业的准入条件,回收再利用的机制及相关标准等都亟须制定和建立。
"择机删除"
对于"一次性发泡餐具"解禁在2011年就已有征兆。
2011年,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进行修订。
本报记者查阅了《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解读(下称"解读"),在关于"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塑料餐具"条目的说明中,发改委表示,"对群众最关心的毒性问题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所按国家相关标准做了毒性实验。实验结果表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符合《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GB9692-1988)和《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9-1988)。
国家发改委认为,遵照国家标准生产的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合理使用情况下没有安全问题,同时,可以回收利用,达到循环利用的方向。一些发达国家如日本、美国、欧盟等目前也在生产和使用,且发达国家针对一次性发泡餐具不断开发新产品。
并且,随着社会文明程度提高(随手乱丢垃圾的行为减少,交通工具车窗密闭),最初出台禁止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使用的环境已经发生较大变化。所以,发改委认为有必要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从淘汰类调整至允许类。
但2011年发改委并没有马上将其从淘汰类中删除,发改委的考虑是,经过十年来的禁用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治理餐具白色污染已收到明显成效,且我国针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销售、回收、中转、运输与处置利用的管理和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如果现在将其从淘汰类目录中删除,将会带来一系列不利的社会影响。
因此,"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条目在2011年4月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暂没有做相应调整,而是要"应尽快制定一次性发泡塑料行业的准入条件,建立和制定回收再利用的机制及相关标准。上述工作完成后,择机将其从淘汰目录中删除".
"择机删除"的表述让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企业们看到了曙光。广东省十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企业找到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向相关部门表达企业诉求,希望在政策出台前的过渡期,这十家企业可以获得政府的临时性许可,不再被查处。同时,希望推动发改委能尽快将"一次性发泡餐具"从淘汰目录中删除。
周小清的律师团队花了两个月时间做了资料检索,包括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专家的论文及演讲稿的整理研究后,从中得出一个倾向性结论,认为发改委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从淘汰目录中删除是有可能的,于是同意接受委托。
周小清对本报记者表示,工信部明确表示准入、许可、回收体系的标准都还没有出台,不可能允许企业获得临时许可。同时,律师不可能左右国家产业政策制定,能做的就是推动,推动的结果无法预测,而律所和企业签订也是风险性合同。
另据本报记者调查,禁令被解除之前,全国仍有一两百家企业从事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生产,而广东企业的市场占有量在全国居于首位。
一位发泡塑料餐具企业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广东有一次性发泡餐具企业30多家,一类是外资企业,一类是内资企业。当年,一些外资企业和当地政府签了招商引资协议,厂房、设备都准备就绪,"一次性发泡餐具"成为被禁产品,这就构成了"政府违约".通常的做法是将其国有化,赔偿对方损失,但当时没有这种机制,这些企业只能继续生产。
一些内资企业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前期投入了大量资金在厂房和设备上,加上市场需求量非常大,成本低,很多企业都暗地生产。
一方面生产的产品被禁,但另一方面,这些企业有工商营业执照,每年照样向税务部门纳税。当地监管通常采取的是,有人举报就查处,于是,给一些人敲诈勒索创造了条件。
上述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企业常年要供给这些人勒索费,一家都免不了,真是不堪其辱,但为了经营又不得不忍气吞声。
一位行业协会人士对本报记者说,目前非法状态下生产的产品质量很难控制,与其让它在黑暗中生产,不如解禁,更有利于管控。
代理及沟通过程
受理企业委托后,周小清来到北京,"走到政府大楼前,不知道具体哪个部门负责,只好按图索骥,首先问办公厅,然后找到工信部,从节能司到消费品司,又找到发改委产业司".
周小清律师先后和产业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两次面谈,向其反映企业的生存现状,并表示从法律解释,政府要做出禁止性行为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如果拿不出法律依据,禁止行为就是有问题的,企业生存已经度日如年了,希望政府尽快进行改正。
同时,周小清还两次向发改委提请政府信息公开,一是申请公开在"解读"公布后,发改委推动解禁工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制定了哪些法规,二是申请公开"一次性发泡餐具"的毒性实验报告。
2012年12月,周小清从发改委工作人员处获得一个信息,"解禁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已经到了最后阶段了。"这让他吃了定心丸,于是就撤销了第二次申请公开。
"我和相关部门从接触到沟通到了解,整个过程都遵守对方的工作流程和规范,也完全遵守了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规范,没有任何私下沟通和交往。"周小清说,"他们连一口水都没喝过我的,反而总是热情地倒水给我喝。"
周小清说,合同中写的"公关"指的是媒体公关,本来打算请本地媒体对发泡餐具进行专题报道,引导公众对此重新认识,以推动政府政策出台,但因为版面和电视时段费用很大,企业承受不了,就放弃了媒体公关。
事实上,周小清团队也做好了其他准备,如果发改委不能及时出台政策,他的第二步工作计划是以律所的名义提交要求解禁的法律意见书,第三步会考虑提出行政诉讼。同时,律所还建议委托的广东省十家企业成立广东省塑料餐具行业协会,并已经起草了申请报告和协会章程,打算向主管部门递交。
"只是还没有走第二步,已经出台政策了,确实挺快的,我们还挺意外的。"周小清说。
在中国由律师代表企业向相关部门表达诉求,还在起步阶段。在欧美发达国家,游说是非常成熟的服务形式。周小清说,通过这个事例,如果企业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首先想到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用法律的工具争取自己的权益,那对律师行业来说将是莫大的欣慰。
"谁污染,谁负责"
目前解禁"一次性发泡餐具"的时机是否已经成熟?中国塑协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说,当时禁止是因为餐具不可降解而产生污染,并非材料本身有问题,一次性发泡餐具从性能、性价比来说都是被市场接受的,这是一个认识变化的过程。
北京农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包装工程系教授孙容芳撰文指出,聚苯乙烯聚合物是安全的、稳定、无毒的。我国对食品级聚苯乙烯树脂中未聚合的苯乙烯单体含量有十分严格的规定,一般在0.5%以下,因此是安全可靠的。飞机上供应饮料的透明塑料水杯,就是聚苯乙烯塑料制造的,多国航空公司都在使用。同时,任何安全的塑料,也必须合理使用才安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餐具可在低于60~70摄氏度条件下使用,不能耐微波加热。
上述中国塑协人士说,从现在起到5月1日前的近一个月的时间作为缓冲期,相关部门需尽快制定一次性发泡塑料行业的准入条件,建立和制定回收再利用的机制及相关标准等。
过去14年,在全国都淘汰一次性发泡餐具背景下,上海的管理方法或可借鉴。
从2000年6月14日开始,上海实施《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谁污染,谁负责"的环境管理原则,由管理部门向生产一次性塑料饭盒的厂家每只收取3分钱的污染治理费,作为回收处理费。
其中,1分钱支付给回收者作为劳务费,1分钱作为运输、管理和执法的费用,还有1分钱用于回收再生,用"3分钱效应"将整个物流和资金流运转起来。到2005年,上海共回收一次性塑料饭盒9亿只,达5785吨。
作为上海"三分钱"工程的配套,昆山保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999年建厂,2000年开始对一次性发泡餐具进行再生处理,一直进行到现在。
昆山保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黄隆滨对本报记者说,台湾保绿基金会转投资的再生工厂2000年前后在大陆还有两家--北京保绿和广州波绿,但由于原国家经贸委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淘汰令而相继关闭。
黄隆滨说,2006年以前对一次性发泡餐具的回收再生占公司总产量的50%,但2010年以来,回收量非常少,现在只占不到10%.
黄隆滨解释说,上海规定生产一次性发泡餐具的企业主必须到上海市废弃物管理处购买环保标签,然后上交到上海市财政局,再由财政局拨款给各地方环卫局、街道民间回收站以及回收再生企业。但2006年以后,外地一次性餐具不断流入上海市场,不用交标签费,就进行低价竞争,上海本地企业要么外迁到江苏、浙江等地,要么生产线萎缩、开工不足、无法缴纳标签费。政府收不到钱,也就无法补贴回收企业。
"我们现在回收越多,就亏得越多,宁可少做。"黄隆滨说,事实上,将一次性发泡餐具回收后制成再生塑料粒子,制成塑胶木材,相框、保温板,用量很大,每吨售价可达5000多元,根本不愁销路,但为了少亏钱,他们只有少做。
黄隆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吨发泡餐盒经过清洗造粒损耗可制成600公斤再生塑料粒子,算上水电及机器折旧、人工成本大概4000元,以每只饭盒政府补贴企业0.5分钱算,一吨补贴1000元。如果没有补贴,加上运输成本,企业肯定会亏钱。
黄隆滨认为,如果全国一盘棋,都根据"谁污染,谁负责"的环境管理原则,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并且由第三方进行统一的付费监管,一次性发泡餐具的回收再生体系是能够很好运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