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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食物中毒高发 浙江发布餐饮消费警示
相关专题: 食品  发布时间:2013-05-15
资讯导读: 气温逐渐升高,湿度逐渐增大,食物中毒进入高发期。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信息。

气温逐渐升高,湿度逐渐增大,食物中毒进入高发期。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信息。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指由于进食被细菌或其细菌毒素所污染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分肠胃型和神经型两种,临床主要表现有恶心、呕吐,腹痛、排水样便,可带少量粘液,重者可休克。一方面夏季气温高湿度大,利于细菌繁殖,另一方面人体肠道防御机能下降,因此食物中毒在6-9月高发,大都是误食变质食物造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六关":严把食品原料关、严把加工制作关、三是严把食品储存关、四是严把清洗消毒关、五是严把个人卫生关、六是严把环境卫生关。  同时,作为消费者要尽量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大笑"、"微笑"和年度等级达到A级、B级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并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餐饮服务单位和路边露天摊点用餐;用餐时注意辨别餐饮食品是否存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不食用河豚鱼、织纹螺、毒蘑菇等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动植物。不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抓紧就诊,妥善保存消费凭证、就诊记录、检验报告、剩余食品、呕吐物等相关证据,避免错过最佳的调查时机。

来源:食品伙伴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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