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据上海媒体透露,近日,上海市食品安全办会同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通气会,鼓励更多市民以及行业中的“深喉”能够提供线索,并考虑采取措施特别鼓励市民进行隐名举报。
上海市食安办副主任顾振华透露,去年食安办对举报者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举报奖励,今年小额举报奖励占了大多数。到目前为止,今年核发的最大奖励额度在四位数,报料人来自企业“深喉”。
“深喉”原指在美国“水门事件”中为记者提供重要资料的线人。正是这些线人捅开了“水门事件”的内幕,导致当时的美国总统尼克松辞职下台。事后,《华盛顿邮报》的总编辑西蒙斯引用了当时一部知名色情电影《深喉》的片名,作为线人的化名。
如今的“深喉”一词经过无数文章、书籍、电影和互联网不断报道、描绘,带有极其神秘的色彩。那么鼓励“深喉”作为食品安全的监督员,在国际上是否也有同样的做法、效果又如何呢?
我们先来看日本。全球华语广播网日本观察员黄学清说,日本这样的“深喉”很多。
黄学清:日本有食品安全保障机构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还有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就有2006年开始实施的保护内部告发者的公益告发者保护法,从这个法律实施开始的5年中,对食品的标识和事物不符的内部告发就有63件,揭发出来的食品伪造、伪装的事件几乎全部来自于内部告发。
但是,秘密告发也同样会带给“深喉”沉重的压力,很多“深喉”并不像媒体所报道的那样,成为英雄。
黄学清:尽管公益告发者保护法规定,对于告发者的解雇、减薪等影响,告发者利益的行为都不成立,但是在一些人的观念上,告发者就是背叛者,这给为了社会良知告发的人很大的精神压力。比如北海道一家牛肉制品公司被内部告发者揭发出来,其制品中掺杂了猪肉等,尽管公司负责人最终被判刑,因为消费者抵制购买该公司的产品,致使这个公司最终倒闭。但是告发者并没有感到自己像传媒宣传的那样,是一个英雄。周围一些人还是把他看作耻辱、叛徒,公司的倒闭致使员工失业,当时北海道经济不景气,失业后很难找到工作,这些都令告发者内心非常痛苦,内部告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案例显示,政府部门没有积极的应对,传媒接到告发也非常谨慎,要进行详实和秘密的调查取证,稍有不实报道就有可能被损害名誉罪告上法庭。
在美国,这样的“深喉”不仅存在,更能获得丰厚的奖金。有资料显示,2009年,美国制药巨头辉瑞公司被举报用不当手段推销药物,遭美国司法部重罚23亿美元,其中奖给该案举报人的奖金就达到了1.2亿美元。
此外,据在当地工作的李薇介绍,在审批环节,美国也发生过“深喉”举报的案例。
李薇:就审批程序上来说,美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部,包括它内部的工作人员、员工遇到这种情况他,能很畅通的去举报这个事情。美国从最开始市场入口这个环节把握得就非常严格。
我们来看澳大利亚。据全球华语广播网澳大利亚观察员胡方介绍,在食品安全领域,“深喉”无处不在。而且也会得到政府的有力支持与保护。
胡方:自从1993年南澳大利亚州出台了揭秘者保护法之后,澳洲各个州陆续出台基于保护企业内部员工报告企业内状的法律。澳洲政府鼓励企业的内部人员在出于社会安全或者是公众健康的情况之下对企业进行揭秘。比如对于餐饮行业来说,如果后厨过于肮脏,那么员工完全可以拨打电话来进行举报,如果所报告的情况属实,那么揭秘人将会受到严格的保护,比如允许匿名举报,允许模糊举报人的特征等,保证揭秘人不会被企业发现或者遭到解雇。时在澳洲政府的眼中,在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问题面前,违背企业的保密协议或者是忠诚,是值得理解和许可的,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澳洲的食品企业无法不正视自身的产品安全和质量,因为可以说眼线无处不在。
当然,食品安全的治理,鼓励举报其实是一个捷径,但并非根本。从审批、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应该做到严格把关。这其中不仅要有“深喉”,企业自律、政府监管、法律制裁、包括第三方监督,方方面面的力量都要跟的上。
胡方介绍,在澳大利亚,第三方监督机构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诉状。
胡方:这个星期澳大利亚有条闹得非常大的新闻,某澳大利亚著名超市出售的面包,号称是今日烤制,今日出售。但是实际的情况却是,这些面包是在国外初期制作好之后,冷冻然后运到超市门店,然后在当日烘焙,当日出售的。6月12日,澳大利亚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作为第三方监督机构正式向联邦法庭递交了诉状,如果误导罪名成立的话,那么该超市可能会面临110万澳币,约合600多万人民币的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