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4日,美国发布《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DAFoodSafetyModernizationAct,FSMA),从多个方面对《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进行了修订与补充,这是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70年来的最大一次调整。两年来FDA又先后发布了多个配套法规和要求,这些变化对我国输美食品企业提出了严峻挑战。
为应对美国法规的新要求,借鉴美国食品企业注册监管方面的经验,2011年起,国家认监委专门成立了7个工作组密切跟踪研究FSMA及后续各项法规的进展,开展了大量工作:
一是组织翻译了《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及配套法规《食品企业HACCP法规》、《农产品GAP法规》、《国外供应商验证计划》、《第三方审核机构/认证机构认可计划》、《输美食品企业更新注册要求》等法规文件,编写了《输美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及检查要求-解读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手册;
二是组织开展美方新法规的评议借鉴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美方提出我国输美食品企业关注的问题和评议意见;并借鉴FSMA的经验做好,开展出口食品企业备案采信第三方HACCP认证的试点,积极探索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监管和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的有机融合;
三是与美国FDA合作,组织开展了多期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宣贯培训和中美食品防护研讨活动;
四是积极应对美国现代化法提出的输美食品企业更新注册新要求,累计为我国输美食品企业和检验检疫机构提供了500余人/次的法规培训、2000余次的电话咨询服务和500余次邮件咨询服务,顺利帮助2500余家输美食品企业按时完成输美更新注册;
五是组织各地检验检疫局开展了输美食品注册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指导帮助出口企业持续符合中美食品安全要求,随时能够接待美国新法规提出的现场检查要求。
今年7月26日,FDA又发布《国外进口商验证计划》(征求意见稿)、《第三方审核机构/认证机构认可计划》(征求意见稿)等两个配套法规,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由国家认监委组织翻译的两个法规草案的参考译文在网上公布,供社会各界关注FSMA法规的同仁参考,也欢迎大家就法规内容提出评议意见和建议,意见可电子邮件发至:。
我们不一定能对您的每条意见给予回复,但感谢您为推动我国食品安全、促进食品出口做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