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抽检饲料确保质量安全
资讯导读: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畜牧兽医局饲料办在全市21个县(市)、区(局)开展了饲料抽检工作,历时15天,于4月5日前保质保量完成了饲料抽检任务。此次抽检工作,共抽取饲料样品20份,供质量检测用。
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畜牧兽医局饲料办在全市21个县(市)、区(局)开展了饲料抽检工作,历时15天,于4月5日前保质保量完成了饲料抽检任务。此次抽检工作,共抽取饲料样品20份,供质量检测用。
黑龙江省伊春市畜牧兽医局饲料办根据省畜牧局饲料质量安全检测计划抽样工作的通知要求,历时15天,在全市21个县(市)、区(局)开展了饲料抽检工作,于4月5日前保质保量完成了饲料抽检任务。
此次抽检工作,共抽取饲料样品20份,其中在饲料经营环节和养殖环节抽取配合饲料样品18份;在加工环节抽取全价配合饲料样品2份,供质量检测用。在抽样过程中他们分别选择了饲料加工企业、饲料经营企业和饲料使用企业(养殖户)。选择配合饲料样品时分别选择猪料(乳猪料、仔猪料、育肥猪料和种猪料等)、鸡料(肉鸡料系列和蛋鸡料系列)。
抽样人员严格按照省畜牧局的要求对饲料进行分样,检样、抽样、备样、编号、签字等项工作,抽样人员现场在抽检的饲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使用企业(养殖户)等现场填写抽样单,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在抽样单上共同签字,共同封样,以备检测。
在完成省畜牧兽医局下达的饲料抽样工作的同时,对饲料市场进行了检查整顿,打击违法添加行为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禁添加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品的现象,没有发现经销、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品现象。
同时,对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办证整治,督促新建企业办证,老企业换证,规范了饲料市场,保证了饲料质量安全。
来源:中国农业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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